华申公司禁烟规定(试行)
创建者:办公室发文员 创建时间:2017/3/1 13:08:33
各条线、部门:
依据新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规定,为提升公司环境卫生,减少吸烟现象。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如下:
1.自3月1日起公司所属室内经营场所及室内工作场所将全面禁止吸烟。
2.华申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属室内经营场所及室内工作场所违反规定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华申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属室内经营场所及室内工作场所发现他人吸烟,未履行劝阻职责,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因未履行禁烟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的,相关条线、部门总监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扣发年终奖金。相关条线、部门当月奖金总额扣发5000元。
以上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试行。
上海华申中外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8日